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年产164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日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北五路交叉口现有企业厂区内实施。为听取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个人对该单位技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特将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164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日
2、建设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北五路交叉口
3、建设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北五路交叉口现有企业厂区内实施“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年产164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目”,项目在受让天龙数码印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排污指标的基础上,对原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绍兴百隆特宽科技有限公司技改项目(2103-330603-89-02-443455)进行技术改造,项目淘汰部分设备,新增部分设备,具体设备以能评环评批复为准,项目技改后全厂产能16400万米保持不变。本项目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203-330603-89-02-489935)。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简析:项目实施后,生产和生活用蒸汽采用热电厂集中供热,废气经收集治理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实施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简析:项目排放的所有污水经处理达进管标准后全部进入污水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企业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简析:经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达到相应噪声标准限值。
(4)固废处置影响简析:只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固废的处置措施,做到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表3-1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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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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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文号 |
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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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 |
定型废气排放口DA003 |
颗粒物 |
定型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定型机进布口和出布口均加装集气罩,要求废气进行全部收集,油烟去除率达80%,颗粒物去除率达85%以上。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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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油烟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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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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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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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废气排放口DA001~DA002 DA004~DA005 DA016 |
颗粒物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考虑含氧量)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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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油烟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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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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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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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5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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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15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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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幅烘干废气排放口DA021 |
颗粒物 |
拉幅烘干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拉幅烘干机进布口和出布口均加装集气罩,要求废气进行全部收集,油烟去除率达80%,颗粒物去除率达85%以上。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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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油烟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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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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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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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毛废气排放口 DA008 DA019 |
颗粒物 |
烧毛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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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55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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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2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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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6、DA011~DA012 |
颗粒物 |
印花机、蒸化机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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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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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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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工艺废气排放口DA015、DA013 |
颗粒物 |
印花机、蒸化机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规定的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不考虑含氧量)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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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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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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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硫 |
5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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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 |
15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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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印花工艺废气排放口DA007 |
VOCs |
数码印花废气经“一级水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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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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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料称料间、印花调浆间废气排放口DA010、DA014 |
颗粒物 |
染料称料间、印花调浆间废气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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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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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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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口DA009、DA020 |
H2S |
污水处理站易产生臭气进行加盖密闭,臭气收集经“次氯酸钠喷淋+碱液喷淋”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0.33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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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H3 |
4.9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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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20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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烘干废气排放口DA017~DA018 |
颗粒物 |
烘干废气收集经“水喷淋+间接冷却+静电”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气筒高空排放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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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油烟 |
15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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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 |
4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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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浓度 |
300无量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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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毛尘 (无组织) |
颗粒物 |
磨毛经收集后通过布袋收尘装置收集后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0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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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环境 |
废水排放口DW001 |
pH |
1套处理规模15000t/d污水预处理系统;污水经厂内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进入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出水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钱塘江。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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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cr |
8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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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 |
1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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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
1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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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5 |
2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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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
5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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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
0.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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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度 |
5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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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氯 |
0.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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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X |
12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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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 |
0.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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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锑 |
0.1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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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胺类 |
1.0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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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铬废水排放口DW002 |
六价铬 |
印花车间配套建设1套处理规模10t/d含铬废水处理装置。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中表1的相关限值 |
0.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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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厂界 |
等效A声级 |
1、对空压机房、泵房和风机房采取全封闭形式,风机进出风口装消声器; 2、企业厂界设置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减少对车间外或厂区外环境的影响; 3、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高噪声印染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或设立隔声罩; 4、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西厂界(昼间70dB;夜间55dB) 东厂界、南厂界和北厂界(昼间65dB;夜间55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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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动 |
- |
铅垂向Z振级 |
1、根据各种设备振动的产生机理,合理采用各种针对性的减振技术,尽可能选用减振材料,以减少或抑制振动的产生。 2、高振动设备(如大型设备、泵、风机等)应设置隔振装置(如橡胶隔振垫、减振器、弹簧减振器等)。 3、风机与风管的隔振连接,宜采用防火帆布接头或弹性橡胶软管;并采用弹性支吊架进行隔振安装。 4、泵等管道系统的隔振,宜采用具有足够承压、耐温性能的橡胶软管或软接头(避震喉);输送介质温度过高、压力过大的管道系统,应采用金属软管;输送介质化学活性复杂的宜采用带防腐保护层的复合结构。 |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
昼间75dB 夜间72d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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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 废物 |
危险废物 |
定型废油经收集后由绍兴光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含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乙酸丁酯、含铬污泥、废油泥由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设置150m2危险废物仓库1间。 危废仓库严格按“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要求设置,暂存间周围设置有围堰,能防治固废堆放引起的二次污染。同时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立标识标牌。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项目危险废物应依法进行申报登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运输,实施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设立固废台账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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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泥 |
污泥集中收集由浙江龙德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或浙能滨海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集中处置,设置70m2规范化污泥仓库1间。白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能力单位集中处置,设置60m2白泥仓库1间。 污泥仓库已按规范要求挂标识牌,操作规程上墙,并做好三防(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工作,设置围堰及废水导流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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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固废 |
废品布、废普通包装材料、废膜、废网等一般固废及时外运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置。 设置500m2一般固废仓库1间。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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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液碱、硫酸储罐四周设置围堰。1只容积3000m3事故应急池,应急贮存事故废水。 项目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加强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人员的应急能力,以保证若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采取正确的应急响应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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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年产16400万米中高档印染面料技改项日拟于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兴滨路与北五路交叉口现有企业厂区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绍兴市柯桥区土地利用规划、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产业政策、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印染行业规范条件和规划环评要求,符合规划环评要求,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引进先进的印染设备和后整理设备,具有较高的清洁生产水平;经采取相应措施后,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但是,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企业必须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实施清洁生产、清污分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本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原则。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内10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4日)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2、对本公司环保行为的看法;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在本告示发布10个工作日之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环评审批部门和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环保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575-88604938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方式:0575-84125977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75-84139781
十、当地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柯桥区马鞍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75-85628298
十一、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13567200107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怡中染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0日